楼市 又传来了一个大大大消息 住房租赁! 住房租赁! 住房租赁! 临沂没买房子的 赶!紧!看! 国务院正式印发 又一份国家级红头文件 ▼ 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2018-2020年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动传统商贸创新发展,建设培育特色商贸小镇。 这份国家方案 和楼市什么关系? 和住房租赁什么关系? 速往下看!! ▼▼ 《方案》提出2018-2020年 实施的六项重点政策 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完善促进实物消费结构升级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标准建设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优化促进居民消费的配套保障加强消费宣传推介和信息引导 加粗划重点—— 直奔痛点,直奔楼市 ▼▼ 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01 此次国务院印发的《方案》强调,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并表示,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要总结推广住房租赁试点经验,加快研究建立住房租赁市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并且,要发挥国有租赁企业对市场的引领、规范、激活和调控作用,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加快建设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 《方案》提出,要鼓励有条件的城市结合实际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多渠道解决群众住房问题;同时,加快出台城镇住房保障条例、住房租赁条例和住房销售管理条例;建立健全房地产信息发布机制,加强舆论引导,稳定市场预期。 这些业态将被重点支持 02 《方案》表示,要推动传统商贸创新发展,高标准布局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消费商圈,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鼓励建设“智慧商店”、“智慧商圈”。同时,要求建设培育特色商贸小镇,推进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鼓励发展各类生态、文化主题酒店和特色化、中小型家庭旅馆。 也就是说: 国家将大力支持住房租赁,出租的房子,除了可以用于居住租赁和经营租赁,业态将更加多元化。不必花费上百万元的本钱,通过租赁的途径也可以经营家庭旅馆类的项目啦! 临沂没房的恭喜了 又能省一笔钱了 举个例子 发展国有住房租赁 能给市民带来什么好处呢 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对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不超过9万),至2020年12月31日前,可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 租赁住房为唯一居所,承租人可享多项权益。以租赁住房作为唯一居所的承租人,可持住房租赁合同依法申领居住证,并享受当地就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权益和便利。办理住房租赁备案后,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方案中也提出 要大力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有人会问了 这个政策的落地 又能给市民带来什么好处呢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由保障对象家庭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以及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而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按一定比例持有。 共有产权住房售价低于普通商品房,且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购买,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 共有产权住房购买5年后,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希望这些好政策 能尽快在临沂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