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首页 新闻 沂河新区 查看内容
  • QQ空间
  • 回复
  • 收藏

征地预公告!涉芝麻墩、梅埠、朝阳、凤凰岭

admin 2024-3-17 00:17

近日

沂河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发布

征收土地预公告

涉及芝麻墩、梅埠、朝阳、凤凰岭

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临征预公告Y〔2024〕5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现状及权属

地块1:四至范围东至孟家庄居物流仓储用地,西至孟家庄居工业用地,北至孟家庄居其他林地、孟家庄居物流仓储用地,南至孟家庄居坑塘水面、孟家庄居其他林地、孟家庄居物流仓储用地;面积:0.9790公顷,其中:农用地0.9761公顷(耕地0.2061公顷、林地0.574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957公顷),建设用地0.0029公顷(住宅用地0.0029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孟家庄居。

地块2:四至范围东至白道口居公路用地,西至白道口居其他林地,南至白道口居其他林地,北至白道口居其他林地;面积:0.0345公顷,其中:农用地0.0345公顷(园地0.0010公顷、林地0.0335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梅家埠街道白道口居。

地块3:四至范围东至后道口居其他林地、公路用地 ,西至后道口居其他林地,南至后道口居其他林地,北至后道口居其他林地;面积:0.0213公顷,其中:农用地0.0213公顷(林地0.0213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梅家埠街道后道口居。

地块4:四至范围东至中洪湖村其他林地,西至中洪湖村工业用地,北至中洪湖村沟渠、中洪湖村其他林地,南至中洪湖村沟渠、中洪湖村其他林地;面积:0.0755公顷,其中:农用地0.0755公顷(耕地0.0005公顷、林地0.032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428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

地块5:四至范围东至秦家岭居其他林地,西至秦家岭居其他林地,北至秦家岭居公路用地,南至秦家岭居其他林地;面积:0.1373公顷,其中:农用地0.1360公顷(林地0.1360公顷),建设用地0.0013公顷(公路用地0.0013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秦家岭居。

地块6:四至范围东至秦家岭居其他林地,西至秦家岭居其他林地,北至秦家岭居公路用地,南至秦家岭居其他林地;面积:0.1576公顷,其中:农用地0.1545公顷(林地0.1545公顷),建设用地0.0034公顷(公路用地0.0034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秦家岭居。

地块7:四至范围东至张家湖居其他林地,西至张家湖居其他林地,北至张家湖居其他林地,南至张家湖居其他林地;面积:0.0057公顷,其中:农用地0.0057公顷(林地0.0057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张家湖居。

地块8:四至范围东至张家湖居果园,西至张家湖居其他林地,北至张家湖居其他林地、农村道路、张家湖居果园,南至张家湖居其他林地、农村道路、张家湖居果园;面积:0.0112公顷,其中:农用地0.2429公顷(园地0.0004公顷、林地0.0098公顷、农村道路0.0010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张家湖居。

地块9:四至范围东至张家湖居其他林地,西至张家湖居其他林地,北至张家湖居其他林地,南至张家湖居其他林地;面积:0.0045公顷,其中:农用地0.0045公顷(林地0.0045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张家湖居。

地块10:四至范围东至张家湖居工业用地,西至张家湖居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北至张家湖居工业用地、张家湖居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南至张家湖居工业用地、张家湖居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0.0105公顷,其中:农用地0.0105公顷(园地0.0105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张家湖居。

地块11:四至范围东至东孙家庄其他林地,西至东孙家庄其他林地、东孙家庄公路用地,北至东孙家庄其他林地、东孙家庄公路用地,南至东孙家庄其他林地;面积:0.0080公顷,其中:农用地0.0077公顷(林地0.0077公顷),建设用地0.0003公顷(公路用地0.0003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朝阳街道东孙家庄村。

地块12:四至范围东至东孙家庄村工业用地,西至东孙家庄村工业用地、东孙家庄村城镇村道路用地,北至东孙家庄村工业用地,南至东孙家庄村工业用地;面积:0.0481公顷,其中:农用地0.0137公顷(耕地0.0010公顷、其他土地0.000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125公顷),建设用地0.0001公顷(工业用地0.0001公顷),未利用地0.034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343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朝阳街道东孙家庄村。

地块13:四至范围东至东洪湖村其他林地、东洪湖村工业用地,西至东洪湖村其他林地、东洪湖村工业用地,北至东洪湖村工业用地,南至东洪湖村其他林地;面积:0.0029公顷,其中:农用地0.0029公顷(耕地0.0005公顷、林地0.0024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东洪湖村。

地块14:四至范围东至东洪湖村其他林地、公路用地,西至东洪湖村其他林地、公路用地,北至公路用地,南至东洪湖村其他林地;面积:0.0145公顷,其中:农用地0.0145公顷(耕地0.0067公顷、林地0.0078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东洪湖村。

地块15:四至范围东至中洪湖村其他林地,西至中洪湖村旱地,北至中洪湖村其他林地、沟渠,南至中洪湖村其他林地、沟渠;面积:0.0754公顷,其中:农用地0.0754公顷(耕地0.0005公顷、林地0.032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427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

地块16:四至范围东至李公庄村旱地、李公庄村其他林地,西至李公庄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李公庄村旱地,北至李公庄村旱地、李公庄村其他林地、李公庄村农村道路,南至李公庄村旱地;面积:5.1659公顷,其中:农用地0.0711公顷(耕地0.0454公顷、园地0.0107公顷、林地0.014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005公顷),建设用地5.0948公顷(住宅用地5.0948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凰岭街道李公庄村。

地块17:四至范围东至李公庄村水浇地,西至李公庄村水浇地、李公庄村果园,北至李公庄村水浇地、李公庄村其他林地,南至李公庄村水浇地;面积:1.241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2415公顷(住宅用地1.2415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凰岭街道李公庄村。

地块18:四至范围东至李公庄村水浇地、李公庄村农村宅基地,西至李公庄村水浇地,北至李公庄村水浇地、李公庄村其他林地,南至李公庄村水浇地、李公庄村农村宅基地;面积:1.732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7323公顷(住宅用地1.7323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凰岭街道李公庄村。

地块19:四至范围东至李公庄村农村宅基地,西至李公庄村果园,北至李公庄村果园、李公庄村水浇地、李公庄村农村宅基地,南至李公庄村果园、李公庄村水浇地、李公庄村农村宅基地;面积:0.1673公顷,其中:农用地0.1673公顷(耕地0.1245公顷、园地0.0428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凰岭街道李公庄村。

地块20:四至范围东至前朱汪居水浇地、农村道路、小岗居其他林地、小岗居农村道路、小岗居果园,西至前朱汪居水浇地、农村道路、小岗居其他林地、小岗居果园,北至前朱汪居水浇地,南至小岗居其他林地;面积:0.4806公顷,其中:农用地0.4806公顷(耕地0.0202公顷、园地0.2073公顷、林地0.234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186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前朱汪居、小岗居。

地块21:四至范围东至小岗居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小岗居农村宅基地,西至小岗居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小岗居农村宅基地,北至小岗居公路用地,南至小岗居农村宅基地;面积:0.0974公顷,其中:农用地0.012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127公顷),建设用地0.0847公顷(住宅用地0.0847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小岗居。

地块22:四至范围东至张家湖居公路用地、张家湖居其他林地、张家湖居水浇地,西至张家湖居公路用地、张家湖居其他林地,北至张家湖居其他林地、张家湖居旱地,南至张家湖居其他林地、张家湖居果园、张家湖居农村宅基地、张家湖居旱地、张家湖居乔木林地、张家湖居水浇地;面积:1.7784公顷,其中:农用地1.7784公顷(耕地0.7328公顷、园地0.0830公顷、林地0.615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377公顷、其他土地0.022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2865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东义和居、马家湖居、张家湖居。

地块23:四至范围东至中洪湖村农村宅基地、小王家湖居农村宅基地,西至中洪湖村农村宅基地,北至中洪湖村农村宅基地,南至中洪湖村农村宅基地、小王家湖居农村宅基地;面积:1.374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3743公顷(住宅用地1.3743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梅家埠街道小王家湖居。

地块24:四至范围东至中洪湖村农村宅基地、小王家湖居农村宅基地,西至中洪湖村农村宅基地,北至中洪湖村农村宅基地,南至中洪湖村农村宅基地、小王家湖居农村宅基地;面积:0.280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2807公顷(住宅用地0.2807公顷)。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芝麻墩街道中洪湖村、梅家埠街道小王家湖居。


1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