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上午, 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同志 通报了临沂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 虚假宣传、违规销售专项检查 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吴继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顾昭永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 针对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的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经市政府同意,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等单位参与,集中开展了中心城区虚假宣传、违规销售专项检查活动。这次检查共分三个检查组,对中心城区114个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了拉网式的全面检查。这次检查共发现涉及虚假宣传的项目34个,问题表现为:对规划或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进行误导性宣传;房地产宣传涉及面积的,没有明确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面积;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等。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违规销售及违规交房等项目9个,问题表现为:未取得预售许可收取定金和未经竣工综合验收交房。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情节轻微,且开发企业能积极配合整改的21个违规事项,检查组对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进行了整改;对于违规行为较重,并经查实的22个违规事项,依法由相应执法部门进行立案查处,接下来将对违规项目和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曝光。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宣传行为,维护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市场销售行为,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下一步,我们将分批组织在售开发项目负责人和营销人员,进行房地产销售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二)持续加强全过程监管。对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要求开发企业开盘前,向住建部门提交规范开展销售活动的方案及书面承诺;对正在销售的项目,实行销售现场巡查制度,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公示制度;项目公开销售后,进行不间断的跟踪检查和指导,杜绝各种违规行为。 (三)建立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之间通过落实监管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加大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力度,形成监管和执法合力,从严查处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各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联动检查机制,从制度机制上保障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1)认真查看售楼处现场公示的证件是否齐全。主要查看项目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房备案证》。 (2)认真阅读书面约定宣传资料及承诺事项。对容易产生纠纷的事项,可通过录音、录像、图片等多方留取证据,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凭据。 (3)细心查阅合同条款。仔细查看个人和房屋基本信息,如有疑义及时向开发企业提出,必要时可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员,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4)交款要谨慎。所交费用必须要求开发企业出具正式收款凭证,切不可将购房款交给任何个人或存入任何个人帐户。 (1)预售信息查询。信息查询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式:登录“爱山东”APP、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官方网站、临沂市住建局官方网站,搜索事项“商品房预售信息查询(预售楼盘公示)”,进入信息公示界面,可根据项目名称、区域名称、预售证号、开发公司名称等信息进行查询。 (2)合同备案信息查询。信息查询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式: 登录“爱山东”APP、临沂市住建局官方网站,搜索事项“期房签约合同”或“现房签约合同”,进入查询界面。准确输入买卖合同号及查询密码(由签订合同的开发企业提供)查询合同网签备案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