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金玉山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二家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兰山法院”)于2020年1月19日裁定受理了临沂金玉山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国成置业有限公司、临沂财富广场商贸有限公司、临沂市大金豆农贸市场有限公司、临沂乾宏建材有限公司、临沂金旺建筑材料供应有限公司、临沂市玉山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临沂市帅星租赁有限公司、临沂帅星罐车运输有限公司、临沂市玉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整案件;2020年3月31日,兰山法院裁定受理了临沂政信混凝土有限公司、临沂同彩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重整案件(上述十二家公司以下简称“金玉山集团等十二家公司”),并指定金玉山集团等十二家公司清算组担任金玉山集团等十二家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制定切实可行的重整计划,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债权人及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金玉山集团等十二家公司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临沂金玉山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临沂金玉山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11日,在原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30074020915X3。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住所为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207号2号楼,法定代表人李银程,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登记的股东持股情况分别为:李银程5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王殿全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临沂金玉山集团有限公司历史上主要经过了6次登记变更,同时纳入重整范围的其他11家公司,系其实质全资子公司。 经兰山法院批准,许可金玉山集团等十二家公司中的如下7家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管下继续经营:临沂金玉山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国成置业有限公司、临沂财富广场商贸有限公司、临沂市大金豆农贸市场有限公司、临沂市玉山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临沂市玉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临沂金旺建筑材料供应有限公司。 (二)主营业务范围 金玉山集团等十二家公司的主营业务涵盖: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销售建筑材料、水暖器材;房屋租赁;租赁建筑机械;农贸市场的租赁、出售、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及露天停车服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货物运输等领域。 (三)重整主要项目情况 金玉山集团等十二家公司重整共涉及7个房地产项目,具体包括:御园金顶项目、世纪花园项目、金玉山大厦项目、阳光金泰项目、汇宝湾(御龙府)项目、金玉祥和项目、阳光高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临沂金玉山集团有限公司开发项目5个:御园金顶项目、世纪花园项目、金玉山大厦项目、阳光金泰项目和汇宝湾项目; 2、临沂国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项目1个:金玉祥和项目; 3、临沂财富广场商贸有限公司开发项目1个:阳光高第项目; (四)实质合并重整情况 2020年4月30日,兰山法院依法召开金玉山集团等十二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听证会,并于2020年5月9日依法作出(2020)鲁1302破1-12号-2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对金玉山集团等十二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 意向重整投资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资人为企业法人,应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同时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 (二)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及时支付资金,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有同行业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投资,各投资者均需符合第一条要求,且其中至少一名投资人符合上述所有条件。联合投资的需确定一名投资人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资人负责处理重整投资中相关事务,其他联合投资人承担连带责任。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均须按管理人要求提交材料,并需另行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文件; (五)投资人能够提供适合目标公司的具有可行性的经营方案。 三、投资人报名及应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时间:本次招募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时起,至2020年10月30日止。 (二)报名方式:意向重整投资人需按照本公告规定,提交书面材料进行报名。 (三)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报名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副本原件审核); 3、投资人简介(包括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联合体内部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互相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4、投资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及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报表(须加盖企业公章); 5、意向投资人出具的具备重组资金实力及可调控资金能力的专项说明或证明; 6、载明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 7、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报名时管理人向意向投资人进行释明)。 管理人确认以下通讯地址为报名材料接收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9号金玉山大厦14楼1407办公室,邮政编码:276000。 联系人:孔鹏,联系电话:0539-8139062。 (四)招募文件领取:投资人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经管理人审核通过后获取相关文件或信息。 (五)投资人保证金的交纳:意向参与重整投资者,在报名时通过意向重整投资人公户向管理人交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20000万元整(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利息、报名时提交汇款凭据。经评审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投资款;经评审未被确定为投资人的,管理人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其保证金),汇款转入管理人以下账户: 户 名:临沂金玉山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沂州支行 账 号:37050182640100000820 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资料准确齐全的,经管理人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以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四、招募评审程序 (一)评审机构:本次投资人招募将设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对投资人进行评议。 (二)评审原则:对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文件的评议,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审将以实现目标公司重整再生、保持目标公司存续和发展、保护债权人、企业职工及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为主要目标。 (三)评审指标 评审指标主要包括:1、参与重整投资人主体的适格性;2、投资文件的规范性;3、投资人的主要业绩和财务报表;4、投资方案。 五、特别提示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认同本公告所公示全部内容、同意按金玉山集团等十二家公司现状进行投资,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二)关于公司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项目情况、员工情况、税费情况、主要资产和负债等详细信息,请意向重整投资人以自行开展尽职调查的方式获取,因调查发生的费用自理。提交重整投资文件视为同意按金玉山集团等十二家公司现状进行投资,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三)如出现影响重整项目的重大事项或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四)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或借用资质等形式的单位进行投资。 (五)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与变更,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六)本公告与债权人会议决议不一致的,以债权人会议决议为准。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本重整项目的投资。 临沂金玉山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二家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 |